各相关认证机构:为配合国家认监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推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规范知识产权认证人员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国认可联(2013)56号《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会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确认方案》,现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