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包括已上初审公告尚在公告期的商标),没有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会影响到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商标局会下发《商标变更核准证明》,此文件须同原商标证书一并使用,不再下发新的证书(但申请人可申请补发商标证书,此时,商标证书的信息为最新版)。
有几个商标就需要变更几个商标,否则的话商标局会将变更材料不予受理。
企业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原因如下:1、商标局如有官方文件下发至申请人地址,申请人将无法获悉;2、申请人如做商标许可或转让,也需同时办理商标变更。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是要办理商标变更;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即商标转让。
如果商标局仅登记过1-3名义的商标,没有登记过2名义商标,只要工商局能够开具从1变更到3的变更证明,可以直接从1变为3。如果商标局登记过1/2/3三种名义申请的商标,就只能从1变更到2,再从2变更到3,申请材料可以一次性提交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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