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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我省选取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个省直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中山、江门、茂名、肇庆等10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0〕2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我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契机,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二、试点范围
包括省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个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中山、江门、茂名、肇庆等10个地级以上市,并由各市再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不设区的市可选取乡镇和街道,下同)和市级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原则上每市选取不少于3个县(市、区)和5个市级部门。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由各试点市、县(市、区)政府和试点部门分别设立本级政府首席数据官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其中,试点市、县(市、区)政府首席数据官由市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任免,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各级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由本部门任免,报本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备案。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组织制订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
2.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组织制订数据治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规范;统筹管理数据普查登记、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3.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市、县(市、区)政府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本级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本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负责推进本部门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
(三)开展首席数据官评价。结合重点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等落实情况,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试点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对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并在公共支撑、平台应用、数据共享回流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加强对试点地区和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推动首席数据官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试点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于2021年5月底前将首席数据官名单、实施方案报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二)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要牵头探索创新首席数据官支撑团队、绩效评估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首席数据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
(三)加强工作总结。试点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及时梳理试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反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2022年6月底前总结工作情况并报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该局梳理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报告省政府。对成效突出的试点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将视情在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中给予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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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量非常庞大,我们数据管理系统还不成熟,无法关联起相关数据。”
“存在大量无价值信息,系统还没有精准抓取有价值信息的能力。”
“数据标准不统一,定义不清楚,影响了跨业务的整合应用。”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的资产与战略资源。如何解决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愿转、不会转、不敢转、难以转”等问题,是全社会高质量数智转型的重要抓手。
当前,各地方政府及企业陆续推行首席数据官(cdo)制度,旨在加速构建数据管理体系,提高数据战略意识,推动数据产业发展。
什么是首席数据官,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能为数据管理提升带来怎样的作用?
“首席数据官是一个机构统筹管理数据资源的第一责任人。”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朱克力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首席数据官负责解决数据孤岛问题,打破数据资源及开发的碎片化模式,形成整体联动、高效协同、安全可控的数据治理强大合力,推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激发数据要素潜力,释放数据要素红利。
据《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0年)》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国有23个省级(占比71.9%)和31个重点城市(占比96.9%)地方政府明确了政务数据统筹管理机构,有力推进本地数字政府建设,16个省级(占比50.0%)和10个重点城市(占比31.3%)政府已出台并公开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当前,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陆续在地方开展试点。2021年5月,《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选取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等10个地市以及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个省直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明确提出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的目标在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随后,绍兴市、杭州市滨江区、江苏省、沈阳市等省市区也陆续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改革试点。
普华永道发布的《首席数据官研究报告》显示,越来越多的国企和民企开始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来负责整个企业的数据管理和监督工作。这一趋势表明,随着该角色在中国越来越受重视,未来正式任命的首席数据官可能会增加。
朱克力表示,政府首席数据官侧重于促进跨领域、跨平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及透明度,提高数据驱动的决策质量,以数据发展的责任和安全为先;企业首席数据官则更多着眼于数据利用的效率与效益,以此推动业务价值的实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近年来,数据管理和应用在我国实现了快速发展:电子证照实现“全国互认”;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成,实现1.4亿户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共享;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提高税收监管效能……
“数据不仅串联起了企业的业务流程,让我们可以更精准、高效地服务海量消费者和上下游ag九游会app的合作伙伴,更通过供应链持续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带来生产、流通、消费、服务等环节的升级。”京东消费与产业研究院院长刘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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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10部门3县区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
惠州有了“首席数据官”,将助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近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惠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在10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区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以带动市、县区各部门协同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惠州将初步组建起市试点部门、试点县区的首席数据官队伍,依托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首席数据官职责体系、考评体系,探索数据治理与运营新模式。试点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10个市级部门,以及惠城区、博罗县、仲恺高新区共3个县区。
根据职责范围,首席数据官要当好政府数字化转型“践行者”,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当好数据共享应用“总管家”,统筹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监督员”,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当好数据文化传播“宣传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惠州还将建立首席数据官述职评价机制。围绕本县区、本领域数据采集汇聚、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应用创新、数据安全保护、数据需求等情况,试点县区、部门首席数据官每年向市首席数据官述职,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在总结首席数据官试点成效的基础上,2023年惠州将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管理,加强工作监督和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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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作为广东省7个首席数据官试点城市之一,广州创新性设置首席数据执行官,聚焦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治理、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全面提升数据资源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核心驱动作用。
根据《方案》的要求,到2022年,将组建覆盖市区两级、市各有关部门的首席数据官工作队伍,健全首席数据官管理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和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化、制度化。
“数据对于我们而言是一种资产。”广东省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专家赵淦森表示,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数据具有很高的潜在价值,但这些数据往往处于分散、闲置的状态,得不到有效利用。“《方案》的实施,明确了专人专责管理和开发数据资源的制度,能够将数据的隐藏价值挖掘出来。”
创新设置首席数据执行官
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将由分管政务数据管理的市领导担任市首席数据官,高位推动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
在此基础上,为确保首席数据官制度更具可操作性、更具执行力,广州还创新增设了首席数据执行官,由广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协助市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含公共企事业单位)设立部门首席数据官一名,在市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推动本区、本领域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每年向市首席数据官述职。
此次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选取了越秀、海珠、白云、黄埔、番禺、南沙等6个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1个政府部门,此外,还将供水、供电、燃气、地铁、公交等与民生服务息息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试点范围。
《方案》还提到,为切实发挥首席数据官在推进数据资源管理的关键作用,广州将配套建立市区两级、市各有关部门联动的联席会议制度、述职报告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数据资源管理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同时,建立首席数据官联络沟通机制、议事协调机制等,提高首席数据官在实际工作中的管理和决策权限。
“首席数据官制度推行后,在数据资源的管理层面的一贯性将会增强,同时对于数据安全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另一方面,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产业的对接。首席数据官可以作为数据资源利用的决策方跟支撑方来与社会经济产业进行对接。”赵淦森表示。
广州已有“先行优势”
“首席数据官”一职最早由企业创设,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通过数据挖掘、处理和分析,对企业未来的业务发展和运营提供战略性的建议和意见。如今,这一特殊的岗位也被应用于城市治理中,成为构建数据资源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5月14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选取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6个省直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中山、江门、茂名、肇庆等10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目前,全省各试点城市及单位正逐步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此前,珠海印发《珠海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将用4个月时间在其各区、各部门中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提出,首席数据官在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论证过程中,对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数据资源治理和共享要求拥有“一票否决权”。
在赵淦森看来,广州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已经取得了一些“先行优势”。
具体而言,在信息设施建设方面,广州于2014年搭建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就已经可以实现市内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的交换共享,成为全国最早的一批实现了政务数据共享的城市之一;在数据资源交易方面,广州产权交易所集团能够提供一个成熟稳定的数据资源交易平台,加速数据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进程;在数据资源数量方面,广州具有试点城市中最多的数据量,决定了广州能够发挥最大的数据资源价值。
“《方案》的实施将建立一个体系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数据管理程序,提升数据资源的利用率。”赵淦森表示,《方案》的实施具有促进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将为广州社会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关于印发《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化州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化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我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22〕122号)、《茂名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方案》(茂政数字〔2022〕10号)和《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化府办〔2021〕29号)有关试点评估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纳入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部门,包括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化州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8个部门。
(二)评估实施单位。
市有关单位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评估,主要采取自评方式,自评由各试点单位自行开展。
二、评估内容
围绕首席数据官统筹规划能力、执行落实能力、指导监督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四个维度开展评估,另设加分指标。
(一)统筹规划能力评估。通过首席数据官在制定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相关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及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情况,评估首席数据官统筹规划的能力。
(二)执行落实能力评估。通过首席数据官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数据管理、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工作成效,评估首席数据官执行落实的能力。
(三)指导监督能力评估。通过首席数据官在项目监管、监管渠道建设和成效及组织开展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评估工作的情况,评估首席数据官指导监督的能力。
(四)人才培养能力评估。通过首席数据官组织开展支撑队伍及相关工作人员数字化能力培训的频次、内容及质量等情况,评估首席数据官人才培养的能力。
(五)加分指标。将获得上级表扬、社会认可、媒体宣传等情况作为参考,对首席数据官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和创新有效做法给予加分。
三、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包括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工作自评、综合评估、总结报告等环节。
(一)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各试点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本部门评估实施方案。市有关部门首席数据官按照《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各试点单位负责,2022年6月6日前完成)
(二)工作自评。各试点单位按照评估实施方案安排,在收集试点工作信息及相关成果后,根据《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自评报告》(见附件2),连同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3)通过粤政易报送至我局,联系人:莫斯媛(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7331171,7331169。(各试点单位负责,2022年6月8日前完成)
(三)综合评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指标体系》对各试点单位提交的相关自评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开展现场评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试点单位配合,2022年6月9日前完成)
(四)总结报告。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各试点单位自评情况,梳理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报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试点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评估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注重自评质量。各试点单位要按时保质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未按时提供或佐证不真实全面的,将酌情扣减相应指标分数。
附件:1. 化州市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评估指标体系
2.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自评报告
3.佐证材料递交清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