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的,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当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时,您对驳回理由不服,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程序。
如果针对国家商评委下发的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启动司法程序;如果是由于引证在先注册商标而被驳回,也可以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同时针对引证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撤三、无效宣告等手段扫清注册障碍。
企业注册申请的商标被驳回时会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后,我们的建议是:
1、将《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复印一份,并且保管好原件,也要保管好用来邮寄通知书的信封。如果是直接到商标局领取的,就没有信封,保管好通知书原件即可。
2、根据信封上的邮戳或者是通知书背面左下角打印的收到时间计算出复审的截止日期,需要做驳回复审的一定要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若有问题,及时联系专知利乎代理人咨询。